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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600809)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0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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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以传真和传阅方式召开,发出表决票11份,收回10份,全部同意。赵严虎董事因公出差未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决定于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 3、会议期限: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集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 (5)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以上相关议案和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分别详见本次公告及2007年1月10日、2007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7、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1)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8、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07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4)登记地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9、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联系电话:0358─7220255 传真:0358─7220394 邮编:032205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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