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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图高科大股东以悦达投资股权抵债 200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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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纳
宏图高科(600122)和悦达投资(600805)今天同时发布公告,宏图高科与第一大股东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4月签署了关于受让宏图集团持有的悦达投资7214.4万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7月28日,接国资委的批复,同意宏图集团将其所持悦达投资7214.4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宏图高科,并按转让收入使用计划,用于归还对宏图高科的欠款。本次转让完成后,宏图高科将成为悦达投资第二大股东。
短评:在“股抵债”正摸着石头过河之时,国资委上述批复中一句“按转让收入使用计划用于归还对宏图高科的欠款”,让人恍然明白:宏图集团放弃悦达投资第二大股东的位置,原来也是以股抵债,只不过这“股”不是宏图高科。
令人疑惑的是,在2003年4月双方签订协议时,宏图高科称,参股悦达投资有利于公司实现多元化拓展,保证公司收益的长期稳定性,从未见公司明确说明宏图集团转让股权的目的之一是为偿还对宏图高科的欠款。
宏图高科2003年年报披露,股权转让以悦达投资2002年的每股净资产价值2.76元作为转让单价,总价款为1.99亿元。同时年报显示,截至2003年底,宏图高科应收账款8.5亿元,其他应收款3.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应收宏图集团仅3665万元,年报称,主要系宏图高科预付受让悦达投资股权转让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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