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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60080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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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选举韩露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审核后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审核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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