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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置业(600791)重大合同公告 20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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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房屋预售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 (1)办理完毕购买标的的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2)买受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相关文件; (3)经买受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见"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7日发出,于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月20日收回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房屋预售合同的议案。 二、合同标的和买受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出售人")所出售项目为位于朝阳区安定路12号的"国典大厦项目"。 预售面积:26550.09平方米。 2、买受人情况: 买受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5808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B座中色建设大厦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价款:人民币40,500万元 2、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出售人支付人民币12,150万元作为合同标的物的首期房款; (2)买受人将在本合同生效后,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用以支付合同标的物的剩余款项28,350万元。在合同标的物的产权证办理完毕并进行抵押登记之前,出售人同意为上述贷款的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出售人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0年6月30日颁布并实施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标的物承担保修责任,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出售人将为买受人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1,750万元的3年期维修保函。 4、合同生效条件: (1)办理完毕购买标的的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2)买受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的相关文件; (3)经买受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的影响; 本重大合同的签署,对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影响:该合同执行后,将为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带来40,500万元的营业收入。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数据将增加相应数额。 2、本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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