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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关联交易公告 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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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3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公司董事周晓红女士委托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王学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李小晶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朱道立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韩旭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的议案》及协议,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项关联交易单独公告如下: 一、概要 为充分发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本公司各自的资源及销售网络优势,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纸浆、纸张、矿砂和化工产品等),本次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08年4月16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通过日。 本次交易的合作双方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合约所约定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铁林、周晓红回避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此次合约所约定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简要历史沿革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商品的储存、经销、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1)2007年所有者权益:567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52352万元 (2)2007年实现净利润:141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70万元 4、该公司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3)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5)注册资本:57148万元 三、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合作方:(1)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2)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2008年4月16日 3、本合约有效期:自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始至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 4、合约所涉及金额 根据本次合约的规定,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5、交易的结算方式 双方互销售物资,做到每笔结算,达到日清月结。 四、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充分发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各自的资源、销售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经销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销业务的盈利能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双方互销售物资,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六、此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本次合约所约定关联交易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合约所约定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做强做大"公司的经销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独立董事朱道立、韩旭东、刘秉镰、刘文湖先生同意本次交易,并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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