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潮实业(600777)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1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得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推举宋向阳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一致选举通过宋向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一致选举通过李亚清、姜晓晖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总审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聘任宋向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常宗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邢建敏女士为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宋向阳提名,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聘任姜 华、曲春阳、姜晓晖、赫荣全、常宗利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华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赫荣全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何再权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全体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决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为宋向阳、李亚清、姜晓晖、姜 华、刘 萍(独立董事),董事长宋向阳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为邢建敏、刘 萍(独立董事)、刘 青(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刘 萍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为李亚清、房绍坤(独立董事)、刘 青(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刘 青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为姜晓晖、刘 萍(独立董事)、房绍坤(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房绍坤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向阳,男,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烟台功德利贸易与投资公司总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2003年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李亚清,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国际商务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华润总公司出口三部科长、投资部经理,新牟国际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新牟国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姜晓晖,男,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牟平区黄金工业总公司科员,烟台大宇电子品部有限公司海外部部长、管理科代理、综合科科长。2002年3月-2004年5月,任烟台银河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0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常宗利,男,1968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烟台市牟平区政府行管科科员,牟平区机关后勤服务处主管会计、管理科科长,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 总审计师:邢建敏,女,1970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历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现烟台职业学院)教师;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姜 华,女,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牟平区铸造厂财务科长、新牟冷藏厂副厂长兼财务科长、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2003年至今,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董事。 副总经理:曲春阳,男,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新牟电器厂车间主任、呼和浩特锅炉厂牟平分厂副厂长、烟台特利络基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等职。2003年至今,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06年至今,兼任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赫荣全,男,1959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律师,新牟国际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处处长,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 证券事务代表:何再权,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大专,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牟平区第二审计师事务所财务查证部副主任,深圳市晨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利尔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