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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阳能源(6007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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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林守信、窦明、樊金汉、张亮、霍向阳、徐绍奇、于延琦、汪克夷、李兆熙。 其中于延琦(专业会计人士)、汪克夷、李兆熙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于延琦、汪克夷、张佐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13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沈煤集团宾馆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2、审议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6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五)、会议登记事项: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6月9日、10日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传真:024-86801050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大厦4F 邮政编码:110031 以上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8日 附件一:红阳能源第六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守信,男,现年52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3年2月至2005年5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5年5月至今,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窦 明,男,现年42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沈煤集团盛盟实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樊金汉,男,现年48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3年3月至今,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张 亮,男,现年57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常务副书记;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鸡西盛隆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霍向阳,男,现年51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沈煤集团西马煤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05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主持工作);2006年至今,任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常委。 徐绍奇,男,现年54岁,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3年至2006年9月,任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2006年9月至今,任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于延琦,男,汉族,现年46岁,硕士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兼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辽宁成大、凌钢股份、出版传媒独立董事;2000年7月至今,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公会副主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汪克夷,男,汉族,现年64岁, 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教授,曾任大连理工大学校长助理;兼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1年至今,历任大连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兆熙,男,汉族,现年61岁,博士后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1999年9月至今,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咨询部主任、副所长;2004年11月至今,兼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今,兼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外聘专家。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延琦、汪克夷、李兆熙为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履历详见附件),被提名人以书面同意出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签章):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8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延琦、汪克夷、李兆熙作为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字):于延琦、汪克夷、李兆熙 200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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