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东方银星(6007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2008-6-6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联系电话:0551-3672210,367226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8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海南易方达 指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人 指 喻天晴
东方银星/上市公司 指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 指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自然人
喻天晴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本《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协议股份 指 出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给受
让方的东方银星9,562,740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占东方银星股份总数的
7.47%)。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指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协议股份转让给喻天晴的行为或事项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3、法定代表人:赖柏年
4、注册资本:2500万
5、工商注册证号码:460000000040888
6、税务登记证号码:460100754388697
7、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委托资产管理、受托理财、投资咨询,上市公司、企业并购、资产重组方案设计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9、经营期限: 2004年3月10日-2024年3月9日
10、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11、联系电话:0551-3672265,传真:0551-3672265
12、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夏登文 90% 2250万;深圳市鑫泽园投资有限公司 10% 250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赖柏年 董事长 中国 合肥 否
钱飞 董事 中国 合肥 否
谢大明 董事 中国 合肥 否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中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公司股东、高管人员也无此类行为。
第三节 减持目的
本次减持是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目前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减持东方银星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东方银星10,716,267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8.37%,为东方银星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将持有东方银星1,153,527股限售流通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0.9%。
二、本次股权减持的基本情况
2008年5月28日,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喻天晴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当事人为:
股份转让方: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喻天晴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方银星9,562,740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喻天晴,占东方银星总股份数的7.47%。此次转让的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股份转让的对价及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金额为20,081,754元,平均每股价格2.10元。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四)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生效时间:2008年5月28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07年11月22日,本公司持有的东方银星股权中5,881,867股上市流通,截至2008年3月底公司共计减持东方银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81,867股,并分别于2007年12月21日和2008年1月14日通过东方银星进行了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其他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方银星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根据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88,913股;自然人喻天晴2008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711,087股。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赖柏年
签署日期:2008年6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南省民权县府
股份有限公司 后街22号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 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口市国贸大道
名称 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中衡大厦209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信息披露义 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 务人是否为上市
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0,716,267股 持股比例:8.37%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变动:变动数量:9,562,740股 变动比例:7.47%
务人拥有权益的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1,153,527股 持股比例:0.90%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未定■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赖柏年
日期: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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