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ST天华(600745)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08-4-30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1年度接受原大股东珠海天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天华电气有限公司无偿捐赠的其持有的天华骏烨功率元器件有限公司合计90%的股权,该股权金额合计58,509,539.19元,扣除按33%的所得税税率计提的19,308,147.93元递延税款后(由于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司在计提上述所得税时未考虑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余额39,201,391.26元计入了资本公积。 现根据黄石弘宇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黄弘师汇鉴字(2008)第001号专项报告确认,根据鉴证报告所示:本公司截止2001年末,在考虑了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后,应交所得税余额应为1,551,146.18元,而本公司帐面反映应交所得税余额77,504.00元,递延税款余额为19,308,147.93元,故应补提应交所得税1,473,642.18元,同时将原未考虑累计可抵扣的未弥补亏损而多计提的递延税款19,308,147.93元予以冲回,相应调增资本公积年初数17,834,505.75元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余额。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