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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电力(600744)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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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2008年,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控股,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刘顺达、金耀华、周新农、魏远、陈学军、梁又姿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朱明昆。经济性质:有限责任。主要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办理对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办理同业拆借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2008年,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与财务公司开展这些业务后,公司能享受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利率。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关联交易,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财务公司金融平台,经济、合理调度资金,进一步减少资金沉淀,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公司的资金监管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在存贷款业务范围内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叶泽、张亚斌、牛东晓预审,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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