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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60073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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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9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意见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改聘审计机构的预案》,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经与上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不再聘任上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同意占10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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