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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600732)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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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天目西路111号上海新梅华东大酒店四楼新梅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696,4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47,990,600股的57.54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42,656,1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5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股份40,2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94,163票,反对0票,弃权2,294票。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95,763票,反对0票,弃权694票。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95,509票,反对254票,弃权694票。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94,509票,反对1254票,弃权694票。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5、《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142,695,509票,反对0票,弃权948票。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08年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支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94,509票,反对1,000票,弃权948票。 公司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07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合计60万元人民币。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95,509票,反对254票,弃权694票。 8、《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42,695,509票,反对254票,弃权694票。 本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三、律师出席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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