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鲁北化工(600727)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08-4-15
|
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及执行证监会[2003]56号文件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及执行证监发字[2003]56号文件规定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顺延执行以前年度签署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经本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协议。 我们一致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书内容客观、公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通过向该等公司出售水、电、蒸汽等生产副产品,避免了公司资源浪费,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向关联方采矿原材料,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经营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构成损害。 四、关于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考虑该所以前的实际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磷铵系统部分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对"2007年半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与2007年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差异"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2007年半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与2007年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差异"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此页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08年4月12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