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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维股份(600725)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8-2-16
     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刘革、王晓东律师出席了贵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1月20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08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15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公告时间间隔20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张跃龙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数199,407,665股,占贵公司股份总额的68.73%,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了《2007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财务预算方案》《、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公司关于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5万吨/年炭黑项目的议案》、《公司关于200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等11项议案,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其中对关联事项的表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 革
王晓东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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