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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沧化(60072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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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社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印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邱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葛汝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聘任李爱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曹建林先生、靳洪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晓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 4、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王社平、祁泽民、张文雷,其中王社平为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袁琳、姚万义、陈立军,其中袁琳为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姚万义、张文雷、王社平,其中姚万义为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人,分别为张文雷、袁琳、杨印朝,其中张文雷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1、王社平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矿务局孙庄矿副矿长,邯郸矿务局陶二矿副矿长、矿长,邯郸矿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邯郸矿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邯郸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祁泽民先生,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庞矿洗煤厂副厂长、东庞矿煤销科科长,东庞矿副总工程师兼洗煤厂厂长、邢矿集团公司运销处处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陈立军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邢台矿务局东庞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邢矿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兼证券部经理,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印朝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显德汪煤矿技术员、科长,邢台矿务局章村煤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业集团章村矿总工程师兼副矿长,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村矿矿长、水泥厂厂长,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葛汝增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邢台煤矿技术员、采区区长、煤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钾碱分公司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副矿长、水泥厂总经济师,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 3、李爱华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总会计师兼水泥厂总会计师,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 4、曹建林先生,197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沧州市化工厂氯碱厂厂长、生产部部长、沧州市化工厂副厂长,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靳洪强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沧州市化工厂离子膜车间主任、设计所所长,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李晓华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沧州市化工厂有机分厂厂长,沧州市化工厂副厂长兼技术开发部部长,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7、邱玲女士,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三: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聘任杨印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邱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葛汝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聘任李爱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曹建林先生、靳洪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晓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上述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在充分了解以上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等基本情况后,未发现以上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以上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一致认为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同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姚万义 袁琳 张文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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