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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60071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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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夯实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包括汇报和沟通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年报披露前,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均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会的职责。 上述见面会应有书面纪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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