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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股份(6007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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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8 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本公司网站:http://www.hb600708.com。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自查报告 根据2008年6月30日上海证监局召开的“上海辖区上海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的精神,公司董事长牵头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审计等部门,布置和开展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自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占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查工作的时间:2008年7月2日至11日。 自查的时间范围: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自查的企业范围: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自查小组构成: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计部主任。 自查程序: 1、传达“上海辖区上海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精神; 2、财务部开展帐面自查; 3、财务部汇总帐面自查结果; 4、审计部审核; 5、董事会秘书起草自查报告; 6、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7、公告。 二、防范资金占用机制的建设情况 目前,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审计部、外部审计等机构及运作规范基本建立了较为严格的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制度,初步形成了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的控制机制。并由外部审计机构每年专项审计后出具专项报告。 三、资金占用自查结果 经过本次自查,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资金往来;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2008年6月30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所以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四、防范措施 首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项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保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批准、管理和监督。其次,公司的财务会计部门及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于控股股东。为防范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公司董事长为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如实报送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财务部负责实时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公司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国证监会56号文的精神,密切关注和防止出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建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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