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沱牌曲酒(600702)关于股东偿还股改垫付对价的公告 2008-4-29
|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偿还股改垫付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沱牌曲酒")于2006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9股,2006年3月2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06年4月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对价垫付情况 由于股改时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射洪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房产")和第三大股东四川省射洪顺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顺发贸易")两位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被质押,为确保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经协商,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集团")同意代广厦房产和顺发贸易垫付支价,对价支付情况如下: 序号 代垫股份的股东 被代垫股份股东 被代垫股份数量 1 沱牌集团 广厦房产 5,222,249.00 2 沱牌集团 顺发贸易 1,781,709.00 7,003,958.00 三、 截止公告日,广厦房产和顺发贸易已偿还了沱牌集团代垫对价全部股份,并办理完毕了相关过户手续。过户后,广厦房产和顺发贸易分别持有沱牌曲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1,777,751股 和4,018,291股;沱牌集团持有沱牌曲酒107,441,768.00股股份,占总股本31.85%,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6,697,59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744,177.00股。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