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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600686)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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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7月7日,本公司股东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1789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本次变动前,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331789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7月8日,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0 股。(详见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日,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份331789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本次变动前,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11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9%。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7月8日,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0000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8%。(详见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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