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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船国际(60068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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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议案表决方式进行,并于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形成决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集团")挂牌出让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文船")100%股权交易程序。 本公司四位关联董事(董事李柱石先生、余宝山先生、潘遵宪先生和苗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王小军先生、李昕亮先生、陈新先生和彭晓雷先生及执行董事韩广德先生、陈景奇先生和钟坚先生)均表决赞成。 2、同意授权副董事长在董事长无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收购文船有关文件(包括产权交易合同)的时候,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文船的产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止。 3、审议通过配股相关的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致H股股东通函的相关内容,并授权执行董事签署与股东通函内容相关的文件或声明。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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