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论      
珠江实业(600684)数亿元诉讼和解了结 2006-1-10
     今天,珠江实业(600684)公告,拖累公司长达数年、总共涉及金额超过数亿元的7个连环诉讼均得到和解,这将为公司的发展扫清障碍。

公告称,公司与广州合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将一揽子协商解决三方之间所有的7个仲裁及诉讼案件,并达成具有法律效率的谅解。

昨日,珠江实业副总经理、董秘黄宇文向记者解读了该谅解的核心内容:珠江实业将成功摆脱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约6600万元的连环债权债务纠纷;珠江实业将成功独家获得广州城市核心区珠江新城L3-1、L3-2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公司还摆脱了其他一些较小的法律纠纷。

6600万"三角债"一笔勾销

该谅解披露,合富公司同意放弃对珠江实业人民币5000万元及约1600万元利息等的执行权益,合富公司和公司双方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案作执行和解;而珠江实业将对广州合富辉煌销售中心(现名:广州添来咨询有限公司)的人民币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合富公司,由合富公司向添来公司追偿。珠江实业公司对债权的真实性及诉讼时效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证据。无论追偿结果如何,珠江实业公司就此笔款项不再对合富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公告,该官司最早起源于2000年的一项仲裁,该仲裁案已经经过五次审理,曾因合富公司方面的原因中止审理,后该案于2004年3月12日恢复仲裁。

成功取得9万平米优质地块

珠江实业与宏瀚公司关于珠江新城L2、L3-1、L3-2地块的合作开发,变更为珠江公司开发L3-1、L3-2地块,宏瀚公司开发L2地块。

根据公司公告,该项官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98年,1998年2月20日,珠江实业与宏瀚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承包经营协议书》,约定对宏瀚公司已获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珠江新城L2、L3-1、L3-2三个地块,由珠江实业独立承包经营,珠江实业为此支付3.35亿元。协议书还约定,宏瀚公司先完成珠江实业对该项目的加名手续,最终于1999年年底前完成退出该项目的合作手续,由珠江实业取代宏瀚公司成为该项目唯一的土地使用经营者。协议签订后,宏瀚公司于1998年5月12日和1999年10月11日先后完成了珠江实业对上述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加名手续。 珠江实业亦至2000年3月27日,依约共向原告支付1.85亿元。但自此之后,宏瀚公司一直没有依约完成其退出该项目的手续,致使珠江实业至今未能获得上述地块的独立使用权,无法启动项目开发。

多赢设计最终达成谅解

旷日持久的三角债官司、多年搁置而不能开发的黄金地块、1.85亿巨资沉睡数年,这些问题困扰珠江实业数年,让其业绩难有起色。如今,这些悬在珠江实业头上的利剑消失了,从珠江实业前后的公告可以看出,珠江实业在与纠纷对方达成谅解时,也作出了让步,实现了多赢。

按照原约定,珠江实业将独家获得珠江新城L2、L3-1、L3-2三块黄金地块,而谅解中,珠江实业放弃了其中的L2地块,同时补偿对方650万元。不过,公司也将少支付地价约1.16亿元。更重要的是,公司成功地从难缠的官司中脱身,本身就是一大利好。黄宇文表示,珠江新城作为广州的中央商务区(CBD),目前平均房价超过1万元/平方米,公司将尽快启动珠江新城L3-1和L3-2地块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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