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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股份(600676)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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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在上海平武路38号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辰康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核同意《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就2007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⑴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建立完善了财务会计和内控制度。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序,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所任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⑵监事会审核了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⑶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74,00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4.1元,共募集资金713,400,000元。公司最近一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与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披露的情况一致。 ⑷本报告期内,根据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实施完成了所持有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69%股权的转让事项,该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也没有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 ⑸本报告期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事项价格公平合理,有关关联方均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审核同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07年经营工作总结暨2008年经营工作的安排》等全部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审议(在股东会召开前五日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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