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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南洋(60066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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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8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职工监事老家兴因病缺席。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华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以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1.公司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客观公正。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公司近年来没有募集资金。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定价体现公平原则,有关信息均及时披露。董事会所作的关联交易决议,均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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