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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600653)担保公告 200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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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08年5月5日发出,会议于200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10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世平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本公司为子公司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宝利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年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为综合额度人民币12.29亿元,此担保额度尚须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临2008-12号公告)。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为筹措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宝")拟向招商银行沈阳北陵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潘强先生以其所持有的沈阳华宝50%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为筹措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沈阳华宝拟向交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1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潘强以其所持有的沈阳华宝50%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为筹措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丰")拟向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宝利丰另一股东合肥皖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涌泉路1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汽车(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服务、汽车置换(不含报废车辆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汽车销售中介服务、二手车经营(不含报废车辆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及汽车装饰美容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为沈阳地区唯一的宝马授权经销商。 股权结构:本公司和自然人潘强先生各持有其50%股权。 财务情况:2008年1-3月,沈阳华宝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716.68万元,净资产为2,748.24万元,营业收入为12,347.37万元,净利润为187.12万元。 (2)、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合肥市包河区机场路9号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柳东雳 经营范围: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贸易咨询,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服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机动车事务代理服务。为合肥地区唯一的宝马授权经销商。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宝利丰55%股权,合肥皖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07年12月31日,合肥宝利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07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5,37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3,789.84万元,净利润为344.6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四、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08年4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3万元,全部为子公司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2、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截至2007年12月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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