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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600642)高中级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管理制度(2007年修改案)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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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管理制度(2007年修改案)
一、"基金"的设立 公司激励基金每年根据公司的利润完成情况进行提取。如公司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没达到7%,则不提取激励基金;如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达7%,则按净利润总额的5‰提取高中级管理人员激励基金;如净资产收益率超过8%,则再按净利润超额部分的1%提取高中级管理人员激励基金。当年的激励基金使用额度由薪酬委员会确定,剩余部分延至以后年度使用。 二、"基金"激励范围 1、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及相当职级人员); 2、受聘的公司部门负责人职务以上人员(及相当职级人员); 3、为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三、"基金"分配按职务岗位系数确定 1、根据高中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设立职务岗位系数。 2、为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不设岗位系数,由公司在当年激励基金使用额度内,按照业绩和贡献大小确定奖励的对象及数额。 四、"基金"激励与当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年度考核工作采取逐级考核。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现有的奖金考核办法进行,所获考核系数为本"基金"办法的考绩系数。 五、"基金"激励考核期的计算 激励考核期是按高中级管理人员在考核年度实际工作的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六、"基金"激励金额的计算 个人激励金额=基数额*职务岗位系数*考绩系数*实际工作月数/12。 其中: 基数额=当年激励基金使用额度/(职务岗位系数总和*考绩系数总和) 七、"基金"激励方式 一般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或现金。补充养老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购买手续 八、"基金"的管理 1、"基金"的管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公司人事部和财务部承办具体工作事务。 2、"基金"每年的激励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九、其他 1、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施行,修改时同。 本《管理制度》与国家或本市制定有关奖励规定不一致时,则修改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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