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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发展(600634)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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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5日在兴华宾馆兴华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4人,代表股份32,161,250(三仟二佰拾六万一仟二佰五拾)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791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7人,代表股份6,397,339(六佰三拾九万七仟三佰三拾九)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5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宗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十五项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32,161,250 30,782,321 36,700 1,342,229 95.71%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39,756 56,100 1,400,224 89.05% 三、发行方式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30,611 36,700 1,428,769 88.98%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30,611 36,700 1,428,769 88.98% 五、发行价格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5,311 43,200 1,427,569 88.94% 六、发行数量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5,311 36,700 1,434,069 88.94% 七、购买资产及定价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0,911 41,100 1,434,069 88.91% 八、锁定期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6,211 41,100 1,428,769 88.95% 九、上市地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6,011 36,700 1,433,369 88.94% 十、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6,011 36,700 1,433,369 88.94% 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6,011 36,700 1,433,369 88.94% 十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0,911 41,100 1,434,069 88.91% 十三、股份转让方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0,711 36,700 1,438,669 88.9%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吉联投资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3,296,080 11,821,911 36,700 1,437,469 88.91% 十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32,161,250 30,691,181 36,700 1,433,369 95.43% 其中第二至第十四项决议(网络投票表决序号2-14项)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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