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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股份(60063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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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506,602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3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1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承诺。 2、第一大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特殊承诺: A、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B、若其他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指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时,则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先行支付。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其合法承继人)进行追偿,上述被代付对价方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或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法定承诺,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所作的第一项承诺仍在履行中,因其他支付对价的股东均按照股改方案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新洲集团作出的第二项承诺的触发条件已不存在,故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无需履行第二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持股无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在征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批准和公司刊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后,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方具备公开上市流通资格。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506,60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1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剩余有限售 序 股东名称 条件的流通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本次上 条件的流通 号 股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市数量 股股份数量 1 新洲集团有限 41,943,851 27.59 0 41,943,851 公司 2 上海白猫集团 12,663,211 8.33 7,602,541 5,060,670 有限公司 3 上海轻工集体 5,904,061 3.88 5,904,061 0 经济管理中心 合计 - 60,511,123 39.8 13,506,602 47,004,521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的流 有限售条件的流 占公司总 通股上市数量 通股上市流通日 股本比例 上海白猫集团有限 7,602,540 2007年6月13日 5% 公司 上海轻工集体经济 7,602,540 2007年6月13日 5% 管理中心 其他全部公司 56,534,591 2007年6月13日 37.18%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2,663,211 -7,602,541 5,060,67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 47,847,912 -5,904,061 41,943,851 股份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511,123 -13,506,602 47,004,521 合计 A股 91,539,689 13,506,602 105,046,29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1,539,689 13,506,602 105,046,291 股份 份合计 股份总额 152,050,812 152,050,812 特此公告。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1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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