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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棱光(600629)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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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 水泥采购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上海尚建园创意产业园区 房屋租赁 上海新建机器厂 房屋租赁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 房屋租赁 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 ================续上表========================= 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总金额 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 水泥采购 15,400,000.00 上海尚建园创意产业园区 房屋租赁 5,104,920.00 总计 10,720,080.00 房屋租赁 3,109,440.00 房屋租赁 2,505,720.00 合计 26,120,080.00 ================续上表========================= 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类别 去年交易总金额 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 水泥采购 13,161,577.67 上海尚建园创意产业园区 房屋租赁 0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秀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泥及新型胶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工艺的咨询及设计,水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住所:浦东张江路1406弄1号。 (2) 上海新建机器厂。 法定代表人:季钢 注册资本:3776.2万元 主营业务:水泥设备,水泥炉窑,研磨设备,破碎设备,起重、装卸机械,输运给料机械,燃油化工设备,气体发生设备,阀门,冶金机械设备由外经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699号。 (3)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罗慧敏 注册资本:1619.9万元 主营业务: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技攻关、高科技项目、应用基础项目和军工配套科研试制生产和玻璃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专业领域的研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及"四技"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住所:浦东新区济阳路70号。 (4) 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纪元 注册资本:4361.5万元 主营业务:水泥及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加工,水泥制造设备及电器设备安装检修,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处置(详见许可证),分支一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4338号。 2、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上海新建机器厂、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一年也没有这种可能性。 (2) 上海新建机器厂、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同时其交易系房屋租赁业务,承租方均有押金垫付,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4、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各方签定的合同情况,预计200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700万元左右。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采取随行就市的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各方均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决议表决程序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3)、交易的公平性 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均有明确的交易价格规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生效条件、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等主要条款。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关联交易的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水泥交易合同。 3、上海尚建园创意产业园区与上海新建机器厂的房屋租赁合同。 4、上海尚建园创意产业园区与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房屋租赁合同。 5、上海尚建园创意产业园区与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6、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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