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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宝集团(600622)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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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下午在公司总部 (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64 人, 代表股份 152,898,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暨总裁钱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会议现场表决,以特别决议方式、以超过到会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票数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其他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4.1、《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4.2、《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5.1、《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送3股并派0.50元,含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5.2、《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转增)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3,813股,占99.9983 %;反对:2,667股,占0.0017%;弃权:0股。 6、《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调整董事会受让土地开发权限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1、《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钱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2、《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俭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3、《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4、《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陆永清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5、《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赵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6、《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阎德松先生为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7、《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贺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8、《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郑方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9.9、《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蒋薇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10.1、《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陈麟勋先生为公司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10.2、《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茅健先生为公司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11、《关于调整公司风险收入激励对象和用途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12、《关于修改<关于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暂行规定>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896,480股,意见如下:同意:152,896,480股,占100%。 公司聘请了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附件: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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