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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华合纤(600617)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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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07年11月15 日下午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王兵董事委托贾春荣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阮炜董事委托贾春荣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施服斌董事委托屠红霞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二、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 四、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试行) 》; 五、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通过的制度试行半年,并要求经营管理层根据试行情况再次修订完善上述制度,同时落实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与《香港文汇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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