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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丰华(600615)身陷“后汉骐”迷局 20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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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国杰 上海报道
7月30日,已经被暂停上市的*ST丰华(600615)召开了2003年度股东大会。 由于上海久昌等新股东入主公司已有一段时间,会上中小股东一再追问上半年经营情况,并对新股东表示出了不信任。在这种压力下,公司方面最终表态,上半年将实现盈利,能够避免退市,又连连表示肯定不会像“老王(丰华原控股方汉骐集团控制人王延涛)那样,我们真心要搞好丰华”。一番话似乎给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随即也有媒体报道称久昌时代来临了,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现在谁在掌控丰华
2004年5月24日,*ST丰华召开200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宋波、于清才、黄海荣等原汉骐方构建的董事会被改选。由新股东提名的孙非、李梦、李杰、邵俊、宋迎跃、范成国当选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而从这些人员构成中,我们也能探出些端倪。 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中,有3个人值得特别注意。 一是孙非。资料显示,孙是重庆国投的总裁助理,而山东联大法人代表吴晓梦与重庆国投关系密切,同时,联大又是汉骐自称的控股股东。所以,有业内人士把孙非进入丰华看成是久昌与联大的一种交易。 二是李梦。李是汉骐执掌丰华时的丰华总经理,后因与宋波发生冲突,被宋波逐出丰华。据介绍,李与占丰华总资产超过一半的子公司北京红狮涂料董事长孙莲英关系非同一般,孙想通过李与宋波抗衡,进一步掌控丰华。被惹怒了的宋波一方面将李逐出丰华,一方面罢免了孙红狮董事长的职务,从而引发了去年红狮与汉骐争斗的白热化。李的复出,孙莲英肯定是欢迎的,对孙也是有利的。 三是宋迎跃。记者查阅到的资料显示,宋是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还是红狮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去年红狮孙莲英等人被汉骐罢免职务之际,便是由宋迎跃代理在报上发布了针锋相对的公告,此人自然与孙莲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一个人进入董事会意味着什么,便不得而知了。 在上海久昌、唐山海港方面通过竞拍汉骐所持丰华股份入主上市公司后,有关方向本报提供材料力图证明久昌、海港与红狮涂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对于这些事实,丰华方面未予解释,而有丰华老员工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ST丰华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有着联大和红狮的影子,与其说是“久昌时代”的来临,还不如说是汉骐的另一拨人执掌了丰华。其身后的真正老板值得深究。
红狮诉汉骐的真实目的
对*ST丰华来说,还有一件关系其切身利益之事,便是红狮与汉骐之间关于兼并合同无效的诉讼。红狮方面于2003年底聘请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确认汉骐兼并红狮无效及确认红狮目前产权关系,理由为汉骐在进入红狮之后并没有履行偿债义务,更没有妥善安置红狮职工,反而大肆从中套现。 红狮方面起诉的目的,起诉的动机看起来都是理直气壮,可惜红狮方却遗漏了重要一点。记者了解到,在当初的兼并合同中,双方当时曾有约定需先仲裁。而根据法律规定,此事项目若不事先告知法院,该起诉在程序上不当,将遭到驳回。但对这样一个程序上的明显瑕疵,红狮代理律师却未发现实在令人不解。果然,今年6月29日,红狮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决书,驳回红狮公司对汉骐集团的起诉。也就是说,这也使孙莲英有了很好的向红狮职工交代的理由:我已起诉汉骐,但遭驳回。 一位与孙莲英接近的人士透露说,孙莲英一方面深知汉骐兼并的不法行为,便抓住汉骐有假冒国企嫌疑,紧扣住当前国有企业资产流失问题,穷追猛打;一方面利用汉骐欠红狮职工安置费用,职工情绪高涨之际动用法律武器,诉《兼并协议》无效,实为继续掌控红狮,规避2003年12月26日任职到期。但红狮方面从本意上讲,并不想诉汉骐。理由有三: 首先,起诉汉骐,容易究其汉骐老根,而孙莲英早在1996年即已加盟汉骐。如果汉骐老臣们相互“咬”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是诉汉骐必然牵出山东联大,这也是各个方面不愿看到的。 其三,恐怕孙莲英清楚汉骐兼并中有违规操作行为,一旦提起诉讼极有可能引起刑事责任,那样红狮也会受到牵连。据介绍,红狮方也一直把诉汉骐看成是一招“险棋”,所幸的是到现在未出“纰漏”。
三大难题横亘眼前
虽然丰华对今年上半年扭亏为盈胸有成竹,但现在仍然有几个棘手的问题横亘在公司复牌路上。 首先便是红狮公司土地被查封一事。因中国光大银行西城支行诉北京红狮和北京化工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红狮名下所有的房产。据介绍,红狮厂区现有土地约160亩,这可能是丰华目前最值钱的一块资产,也是各方强力争夺红狮的重要原因。 其次,红狮涂料有过多次转让土地行为,其有效性尚待确认。资料显示,红狮涂料2003年4月23日与北京嘉恒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下属制漆厂土地的补充协议,但尚未获红狮涂料的股东方批准。上海久昌在入主丰华之后,出具了专项调查报告称,红狮涂料2000年12月26日被正式置换进丰华之前,所进行的东厂区土地转让已经过了当时的控股股东汉骐集团的批准,并履行了相关申报手续和决策程序。作为既成的历史事实,董事会认为该项土地转让事项无需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现任股东批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说实在有点牵强,即使汉骐当时批准红狮转让土地,但在红狮产权关系发生变更后2年多需再签订补充协议时,当然应该取得现任股东的批复。 第三,红狮与汉骐诉讼会否继续。据了解,红狮诉汉骐兼并无效虽被北京市高院驳回,但这条法律之路并未走到头。据悉,红狮仍将向最高院上诉,如果法院受理并最终作出判决兼并无效的话,丰华与红狮的产权关系势必发生变化,这对丰华造成的影响恐怕现在没人说得清。当然如果法院仍然驳回的话,自然是各方希望看到的局面,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样一来,汉骐掏空红狮,以至此后掏空丰华,在法律上先打下了一个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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