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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丰投资(60060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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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3月6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269,033.3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826,903.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3,197,867.97元,减去年内利润分配46,272,07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367,924.95元。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末总股本354,752,5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6、《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转让所持南昌金丰易居住宅消费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关于逐步调整"全国流通板块"的决策精神,同意挂牌转让公司所持南昌金丰易居住宅消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4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将以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之后南昌公司的经营损益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截止2007年12月31日,南昌公司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值为4674.66万元,净资产值为3189.1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南昌公司仍可继续使用"金丰易居"品牌。一年后,南昌公司应停止使用"金丰易居"品牌,并相应更改公司名称。 9、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所持交通银行股权的议案 公司持有交通银行限售流通股33658800股,将于2008年5月16日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限售期满后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需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交通银行股权。 上述第1-5项及第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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