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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纺机(600604)第二十三次(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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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次(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次(暨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3日下午1时在公司本部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51人,代表股份:239,277,9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42.2417%;(其中A股:45人,代表股份:237,466,654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71.199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220%;B股:6人,代表股份:1,81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棉纺机械产品2007年度持续性销售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49,302股,意见如下: 同意:980,300股 占53.0092%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869,002股 占46.9908%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38,002股,意见如下: 同意:38,000股 占99.9947%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2股 占0.0053%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1,811,300股,意见如下: 同意:942,300股 占52.0234%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869,000股 占47.9766%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其见证意见为: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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