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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子(600602)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董事意见 20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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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 2、本方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方案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 方案的提出是为将公司打造成为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的生产基地,突出主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是本公司战略转型计划中极其关键的一步。 4、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独立董事:赵明伟 黄保麟 钱正芳 曹国琪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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