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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600598)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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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大荒转债"转股价为14.32元 调整后"大荒转债"转股价为14.05元 "大荒转债"转股期开始日为2008年6月19日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第二条第(一)款第8点"转股价格的修正"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分立与合并等情况(不包括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的累计调整。 调整办法及计算公式如下:设初始转股价格为P0,每股派息额为V,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 (1)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2)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3)派息:P=P0-V; (4)三项同时进行:P=(P0-V+Ak)/(1+n+k);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因此,在公司派发2007年度现金红利的同时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做如下调整: 公司将于2008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2元(含税),为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荒转债(110598)"的转股价格将由初始转股价每股人民币14.32元调整为14.05元,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为2008年6月13日,"大荒转债"转股期开始日为2008年6月19日。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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