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江特电机(002176)与泰豪科技(600590)进行贷款互保的公告 2008-3-28
|
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互保议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银行贷款互保的必要性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07年末共有银行贷款余额7780万元,其中用公司土地、房产抵押担保共5380万元,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和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2400万元。由于以土地、房产抵押担保进行贷款必须进行土地、房产评估,不仅手续繁琐,而且还要花费不少的评估费用,也限制了公司部分资产的处置权;而原担保方因各种原因,不足于为公司所有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经公司考虑,拟寻找资信状况较好的企业与本公司进行贷款互保,逐步把以前的土地、房产抵押担保贷款转为互保贷款。截止2007年末,公司尚未有对外担保的情形。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的情况介绍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90”),注册资本为19,633.04万元,主营业务为:计算机及软件产品,空调机组,发电机组,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医疗仪器,智能建筑弱电工程,中央空调工程等。该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12007年末,总资产309,532.96,净资产90,959.79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973.71万元,净利润8,419.19万元;每股收益0.429元,每股净资产4.63元;资产负债率为60.59%。相关资料显示,泰豪科技是一家发展前景和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3、公司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说明:(1)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是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4、拟互保的情况 (1)互保额度最高为捌仟万元,互保期限为三年,互保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通过签订协议续保。 (2)互保双方只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方为被担保方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时,被担保方应同时向担保方提供书面反担保承诺。 (3)互保双方在具体执行时应签订协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于明、张胜对上述贷款互保发表以下意见: “1、泰豪科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近几年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呈现良性的发展态势,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上述担保已经江特电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江特电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江特电机《公司章程》的规定。 3、江特电机与泰豪科技互为担保,有利于江特电机更加便利地获得银行贷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特电机拟与泰豪科技进行的此次互保行为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对上述贷款互保,公司独立董事肖华茵、陈伟华、邹晓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有必要与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建立贷款互保合作关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发展前景和资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本公司与其建立贷款互保合作关系是合适的,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其中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