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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疗(600587)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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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9日上午9:00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丽莎大酒店会议厅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31,988,17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9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董事会、监事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3、《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5、《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22,433,865.9元,加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77,654,976.91元,可分配的利润为100,088,842.8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069,276.3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6,885.6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982,680.85元。 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2007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 公司以2007年末总股本103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439.4万股。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6、《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7、《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8、《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赵毅新:同意31,975,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许尚峰:同意31,975,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赵 勇: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季跃相: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杨兆旭: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李秀清: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徐国君:同意31,98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张新义: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齐兆生: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于金明:同意31,974,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截止股东大会召开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名徐国君、张新义、齐兆生、于金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提出异议。 9、《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张少军: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王克旭: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此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世平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所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张少军、王克旭、王世平。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1,988,1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王海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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