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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600586)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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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5元,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45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7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3月28日召开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29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亦有登载。 二、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95041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75209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950418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95041850股。 3、发放年度:2007年度 4、发放范围:截至2008年4月2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为0.45元;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10股现金红利为0.5元。 三、与分红派息以及转增股本有关的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9日 3、新增股份可流通上市日:2008年4月30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7日 四、发放对象 截至2008年4月2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中齐建材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量,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自动于2008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6089500 186089500 372179000 63.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8952350 108952350 217904700 36.93% 合计 295041850 295041850 590083700 100%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90083700为基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本公司董秘办 地址、邮编:山东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255086 咨询电话:0533--3586666 3585586(传真) 联系人:董保森 吕超 九、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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