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八一钢铁(600581)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2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东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数316,695,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9,576,104股的53.7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398,922,921.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39,892,292.18元、任意公积金39,892,292.18元。以2007年末总股本589,576,1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3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6,351,636.40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85.5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年度计划内签署有关合同,由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313,195,794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数,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数为3,500,000股。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500,0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公司4200/3500mm中厚板迁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72,391万元建设4200/3500mm中厚板工程,项目设计年产能力为65万吨,预计在2008年年底建成投产。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16,695,79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详见2008年3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开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08]第21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