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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600580)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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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13日在上虞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体引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所有议案都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公司董事、高管、控股子公司和事业部高管、核心技术、营销和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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