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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600571)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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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之江度假村会议厅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东8家(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3,065,3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在涉及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了累积投票制,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费忠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83,065,304票,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费忠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童本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83,065,304票,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选举童本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 三、关于增选耿俊岭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82,305,812票, 0票反对,0票弃权,759,492票回避。 选举耿俊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3,065,304票,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为董事会公告通知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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