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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600557)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关于所持限售流通股解禁后持股变动的声明与承诺 20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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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关于所持限售流通股解禁后持股变动的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缘药业")五位发起人自然人股东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分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420,867股、2,004,422股、2,094,509股、1,824,250股、1,475,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0.75%、0.79%、0.68%、0.55%。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安排及五位股东做出的法定承诺,上述股份已全部符合解禁条件,将于2008年7月25日解禁并上市流通。 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稳定,本着对公司及其他流通股股东负责任的态度,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等公司五位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解禁后的持股变动事宜,做出如下追加的声明与承诺: 本人所持股份获得流通后,在本人担任康缘药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除非获得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许可,否则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0%,即使获得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许可,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也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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