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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水泥(600553)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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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29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告》([2008]第27号)及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冀证监发[2008]89号)的要求,公司撰写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经公司9名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公司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第27号)的有关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经公司9名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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