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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水泥(600553)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0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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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水泥(600553)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于2007年5月21日在公司文化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里顺先生主持。 参加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5789.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 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改选公司部分董事。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了变更,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公司决定改选部分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李安飞、史国林和李怀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提名姜德义先生、王洪军先生和王南女士担任公司的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李安飞、史国林和李怀江先生在担任我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董事会表示感谢。 经参加会议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姜德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股份为15789.6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姜德义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同意王洪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股份为15789.6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王洪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同意王南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股份为15789.6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王南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2007年5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张明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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