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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化建(600546)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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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2日发出,于2008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部10名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附件: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和吉林证监局《关于吉林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部署,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建"、"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3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于2007年10月30日公告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针对《整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现将公司截止2008年7月15日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进一步调整、完善。 整改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为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在市场开发、项目管理、财务经营、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规定》(上下册),内控制度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股东利益,公司内控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2、公司需要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情况: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均以独立董事为召集人,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从事建筑、会计、宏观经济等专业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008年初公司组织召开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与独立董事的见面座谈会。董事长、总经理就公司上一年的经营工作以及2008年经营计划、公司的市场及发展定位、规划等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交流,独立董事也分别以各自丰富的专业经验及信息与公司畅谈交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及发展的关心及尽职的责任心,给与会的同志留下深该印象,座谈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新形势下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及时、准确、全面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信息;保证电话在8小时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充分发挥公司网站投资者专栏的沟通作用,并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 平等、坦诚地对待所有投资者,不断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4、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随着监管机构有关监管政策的不断颁布,公司一方面通过参加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学习、聘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专家来公司授课或者内训的方式,加强对新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 另一方面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传阅相关文件,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能够不断接受学习,提高其规范运作的行为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 二、吉林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吉林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中关于内控制度、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作用、投资者关系问题与公司自查问题相同,都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监管局。 整改情况:公司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公告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文件报送监管局备案。 三、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27 号《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的要求和吉林省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公司在巩固2007年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此项活动,在对本阶段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实施了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及披露义务,但未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规定关于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增加关于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方面的内容。 2、建立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保密和披露机制 整改措施: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认真规范履职行为,规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业务流程,建立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保密和披露机制,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公平性。 公司通过此次活动,严格自查、认真整改,有效的提高了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公司今后将不断地加强公司治理,巩固治理成果。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不断提升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努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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