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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600545)重大合同公告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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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由新疆城建向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联酋)递交履约保证金到位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于2009年7月底履行完毕。 4、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08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该合同事项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本次合同标的为:阿联酋白湾一期基础设施分包工程(White Bay At Umm Al Quwain Phase-Civil,Intrastructure and Marine Works)。 工程地点:阿联酋乌姆盖温酋长国(Umm Al QUWAIN,U.A.E)。 项目建设期:413天,预计于2009年7月底竣工。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 称: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联酋) 注册地:P.O.BOX7845,ABU DHABI,U.A.E 注册资本:15万迪拉姆 法定代表人:李国炜 主营业务:港口码头\路桥\市政工程\房建项目等 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价款:8970万迪拉姆(约合17000万元人民币)。 2、合同工期:413天 3、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09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开拓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公司2008、2009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提供有力保障,并对公司今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的能力。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及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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