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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600545)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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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6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续贷4000万元(借新还旧),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黄河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续贷4000万元(借新还旧),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资产抵押。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关于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800万元贷款续贷(借新还旧)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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