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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集团(600537)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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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公布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司于2007年8月9日至8月10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公司治理经过2007年的自查及整改后,整体情况较好,宁波证监局肯定了公司治理情况,未提出整改要求。近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及宁波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司治理情况较好并获宁波证监局的肯定,公司不存在限期整改问题。 二、较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文件精神,公司于200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议案》及《关于制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制度 的议案》,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参与并监督了2007年报的审计过程,从与事务所的预先沟通到初稿的交换意见等,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的完善。 三、通过内审和管理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公司设立了内审中心,定期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内部审计;通过现场管理检查及星级管理考评等方式检查职能部门及生产工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通过内部审计和管理检查,切实提升了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四、公司治理持续推进的下一步改进计划 公司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为公司规范、透明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还将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加强公司治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继续探索、创新、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仍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文件精神,开展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通过定期的财务内审、现场管理检查考评以及星级管理考评工作,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加大控制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继续强化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运作和决策中的作用,发挥各独立董事的专业技术才能,定期、不定期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各方面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绩效,促使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4、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董事会组织并督促他们按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同时也督促他们坚持自学公司治理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一方面通过自身的自查自纠,梳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在宁波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和借鉴好的方式方法,完善公司治理各项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诚信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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