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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集团(600537)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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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 ● 除权(息)日:2008年6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日 一、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0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501,700元,剩余利润47,542,902.5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本次分配以230,0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11,501,700元。 5、分派对象:截止2008年6月2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4日 2、除权(息)日:2008年6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74-63039922 联系传真:0574-63039898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 邮政编码:3153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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