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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600533)实施分红 200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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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24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4日 ●除息日:2007年5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31日 一、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7年4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方案 本次分红年度为2006年度,以2006年末股份总数4.0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45,800,000.00元。 对于个人股东,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24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6元。 三、分红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4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25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3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5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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